結賬離開被身后行李絆倒
事情發生在2017年4月1日早上8點多,從瑞士旅游回滬的靳先生,與從葡萄牙旅游回滬的柳女士,碰巧都到上海浦東機場免稅店排隊買香煙。
“當時我已經拿了4條紅雙喜,準備去換2條玉溪?!睘榱吮S信抨犘蛄?,柳女士把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腳下,并跟戴藍帽子的顧客打招呼說:“包幫我看一下,我去換一下香煙?!辈贿^,柳女士并沒有提醒靳先生:“我們素不相識,而且當時他已經在結賬了?!?
然而,意外的發生就這么不巧。靳先生結完賬,右腳剛跨出準備離開時,突然摔倒在地。
“我當時一腳踩下去,感覺自己右腳沒有著地,就是踩在不硬的東西上面,右腳鞋子被東西絆住,整個人一下就摔出去了?!苯壬f。
絆倒具體情況未直接拍到
靳先生這次摔倒還挺嚴重的,先是在上海長海醫院住院治療,后又到骨科醫院住院治療。2017年12月13日,靳先生的傷經司法鑒定,為右髖部外傷,致右股骨頸骨折并行右髖關節置換術,相當于人體損傷九級傷殘。
就事件的責任,靳先生和柳女士各執一詞。靳先生于是向上海浦東法院起訴,索賠34萬余元。審理中,靳先生向上海浦東法院申請調查令,從免稅店調取了事發當天的監控錄像。這段錄像長4分08秒,從中可以看到,結賬柜臺通道處四周無障礙物,地面平整。視頻的1分28秒,柳女士將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腳旁后離開,2分05秒,靳先生突然向右摔倒在地。
可以說,整個事發過程基本輪廓是清楚了,不過事情發生時,劉先生是否被行李袋絆倒,由于監控錄像角度原因,沒有直接拍到。
法院判被告擔責65%
浦東法院認為,本案中,柳女士確實將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腳邊,雖然她提醒了前面戴藍帽子的顧客,但未提醒靳先生引起注意。
監控錄像顯示,靳先生摔倒時,柜臺四周沒有障礙物,地面不存在濕滑情況,他身后腳邊唯有被告柳女士放置的包。根據原被告陳述,結合監控錄像,法院認為,柳女士放包的行為與靳先生摔倒之間的因果關系難以排除。
不過,行李袋畢竟是靜止物,靳先生結賬離開時被包絆倒,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疏忽過失,應承擔相應責任。因此,法院酌情確認柳女士對靳先生的合理損失承擔65%的賠償責任。